宁都县用水总量为4.1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为3.79亿立方米,占比为92.4%,农业为用水大户。2014年至2015年,宁都县被列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国80个、江西省2个试点县之一,明确将该县走马陂中型灌区定为试点灌区,走马陂灌区田头灌片确定为试点项目区,项目区涉及宁都县田头镇的13个行政村,改革面积2.21万亩。宁都县结合县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法举措、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资金资源、压实工作责任,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进行了认真探索,争取形成示范效应,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为全市全面推进改革作出样板。
宁都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自2021年开始整县推进,宁都县按“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紧抓新建梅江灌区契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乡村振兴,积极推进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实现了农田水利设施从“有人用、无人管、没钱管,应急式管护”到“专业化、物业化管护,数字化管理,可持续”的转变,保障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长久良性运行。2022年落实精准补贴资金1722万元,专款专项用于全县农田水利设施的精准补贴。2023年宁都县财政已落实补贴资金1500万元。自2014年宁都县被列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改革面积为55.275万亩。
为解决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管护不到位、维养资金投入不足、用水管理低效粗放等痼疾,宁都县抓住国家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契机,按照“农业水价机制、工程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全面建立了有利于反应供水成本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有利于灌区良性运行的工程建设与管护机制、有利于不增加种粮负担的精准补贴机制及有利于节水的用水管理机制。
宁都县对农业供水成本进行了核算和监审,并召开农业用水价格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宁都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建立了“一县一价”、“一区一价”的价格体系,将农业水价调整到运行维护水平,明确走马陂灌区粮食作物供水价格为81.5元/亩(0.15元/m³)。同时,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养殖业三类试行分类水价。粮食作物执行基础水价,经济作物在粮食作物基础上上浮10%,养殖业用水价格在粮食作物基础上上浮20%。
为破解农田水利主体责任不明晰、灌溉设施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宁都县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构建运行管护机制,明确各级农田水利工程“四个主体”责任和维养模式,建立健全工程管护制度,签订了农田水利工程主体责任书24份、监督管理责任书2份(水利局和农业农村局)、维养协议1份,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责任书(含骨干和田间)323份,实现管护内容清晰,职责明确,工程范围界定清晰。
同时,按用水权均等的原则划分各用水主体的灌溉用水额度,宁都县编制完成了《宁都县农业灌溉初始水权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将水权分配至299个涉农行政村村委,颁发水权证书299本,农业用水总量在县用水红线范围内。已建成计量设施220处,其中取水31处,分水22处,配水24处,用水143处。
为确保总体不增加用水户定额内用水的水费支出,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良性运行,2022年,宁都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宁都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节水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标准、对象、条件及资金管理等内容,明确按照定额内用水量每减少10%,节约用水量0.1元/m³的标准对实现农业节水并满足条件的用水户进行补贴。不仅促进了农业节水增效,也充分调动了各类管护组织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积极性,保障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良性运行。
从2023年1月开始,宁都县水利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骨干和田间工程的维养主体开始工程维修养护工作,骨干和田间工程运行主体建立了日常巡查台账,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效果明显好转,提升了农田水利工程维养水平。村民张爱民说:“村里搞了农业水价改革,有专业人员时常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管护,清理了多年淤塞的渠道,大大地解决了我们灌溉用水的难题,灌溉取水有了保障。大家对农业水价改革的态度也从开始的抵触、到实施时的不解,再到现在的欢迎。”(来源:宁都县水利局 作者:彭荣生 李子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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