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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指南

更新时间:2023-06-10 13:59:43

  一、农机作业常见危险类型

  1.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

  2.拖拉机违法搭载人员;

  3.无号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

  4.存在超载、超限、超速等行为;

  5.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6.农业机械存在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以及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安全隐患;

  7.农业机械停放、倒车、逆行,存在视野盲区、侧翻等隐患;

  8.农业机械田间作业时,特别是联合收割机收割现场,存在农户捡拾稻穗行为,较易发生机械伤人事故;

  9.农机修理或故障排除时,存在机械咬合、缠绕、剪切等危险;

  10.农业机械作业时间过长、作业环境温度过高时,存在机械发热、油液挥发情况,易引发消防危险。

  二、农机作业安全要点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农业机械操作规程。

  2.在作业前对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技术检查,保证其以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投入生产作业。

  3.作业前勘察熟悉现场作业环境,检查现场是否具有影响作业的电线、杂物、人员,对危险地段和障碍物设置明显标记,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联合收割机作业期间,禁止任何与作业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特别是捡拾稻穗农户,保证作业区域的安全。

  5.注意作业转移中的行驶安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牌证齐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要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严禁饮酒后驾驶操作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不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不违法载人,要注意保持安全行驶距离;跨区作业期间发生农机事故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和处理。

  6.严防机具起火。随车灭火器要有效,并放在易于取放的位置;夜间维修、加油时应使用手电或车上工作灯,严禁明火照明,不得用碰火的方法启动马达。(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