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全省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孵化机构的科学构建和健康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根据《江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孵化器管理办法)、《江西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细则),现就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向
引导孵化机构从数量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增强孵化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高新区等园区内各类龙头企业、头部企业、科研平台及相关服务机构等主体围绕特定技术领域或当地优势产业建设具有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效配置和集成各类创新要素实现精准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产学研用多方融通协同创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申报对象
1.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在江西省内注册成立并实际运营的创业服务机构,可按照孵化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2.申报众创空间省级备案。在江西省内注册成立并实际运营的创业服务机构,可按照备案细则的有关规定,申报众创空间省级备案。
三、申报要求
1.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以下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可以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已经是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不建议申报众创空间备案。
2.众创空间。非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建议申报众创空间省级备案,不建议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本着1个创业服务机构1块牌子的原则,如果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成功,则不保留其省级众创空间牌子的资格。
3.其它要求。以上申报,应该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统计平台填报过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不建议各级各类电子商务类的创业服务机构及基地等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省级备案。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在“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kjt.jiangxi.gov.cn/)进行注册,已经注册过的单位,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
2.申报单位填报材料
申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在网上填报材料。申报前,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已办理电子印章的,直接按时间节点登录系统填报、审核推荐。
3.推荐单位审查推荐
各推荐单位要对照本通知建设方向加强培育和调研,做好推荐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和推荐。同时出具推荐公函及其汇总表(见附件)(word和签章PDF版发送至邮箱)。
五、网上填报
2023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省级备案的网上填报和推荐截止时间6月5日17:00。请申报单位留足时间给推荐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六、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
联系方式:0791-86265355 / 86253831 kj86253831@126.com
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2.省科技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791-88175549 / 86200587
附件: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省级备案推荐申报汇总表
江西省科技厅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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