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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用地的若干措施》

更新时间:2024-08-23 09:10:30

近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用地的若干措施》,乡村产业用地适用范围、强化规划引领、支持多种方式用地、强化土地要素支撑、优化用地审批、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等6个方面出台17条政策措施,提升自然资源要素服务支撑能力,助力全省乡村振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用地的若干措施》聚焦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回应热点问题,关注核心需求,明确管理要求,推动服务保障。一是明确了乡村振兴产业用地的适用范围,解决地方提出的范围不明确问题;二是完善了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规划管控规定,可保障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合理用地空间需求;三是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多种方式用地,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通过设施农业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和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等方式保障用地;四是优化相关用地审批手续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审批和使用效率确保自然资源领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产业用地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乡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地方用好相关政策措施,解决部分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难”问题,做好用地选址和用地报批等服务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及时落地。


来源: 厅用途管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