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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7 09:43:16

为扎实推进“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现对省应急管理厅承担的江西省“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江西省‘十五五’时期构建高水平安全保障体系路径研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单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要点

聚焦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安全等领域展开实证分析,紧密结合江西省域风险特征与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从体制机制、风险防范基础、资源技术等层面,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构建江西高水平安全保障体系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以单位为主体,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二)申报单位填写《江西省“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一式2份,通过邮政EMS寄至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课题(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字样。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省应急管理厅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会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至2024年11月中下旬。

(六)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十五五’规划课题研究经费资助”等字样。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抚河南路199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邮政编码:330001

联系人及电话:黄宇婧,0791-85257160

邮箱:491132569@qq.com

附件:江西省“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docx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