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为防范化解极端天气对粮食收购工作的不利影响,保障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我省出台了《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应对极端天气保障粮食收购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可能对粮食收购等环节造成的影响,及时开展预警;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行粮食质检关口前移;在粮食收获期间或收购旺季遭遇极端天气,相关市县应当按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部署,实行粮食市场价格日监测制度。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需加快建立粮食产后应急烘干机制,并提前与本地各类粮食烘干企业沟通对接,积极将其纳入粮食产后应急烘干机制。此外,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跟踪掌握本地各类粮食烘干企业运营情况和农民手中余粮数量,确保应急情况下粮食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清理和保质烘干。
各地需加快建立粮食产后应急运输机制,充分发挥现有粮食应急配送企业和储运企业作用,积极与大型物流企业签订粮食物流保障协议,主动协调社会各类运输力量,确保不合格粮食在本地无法及时烘干或收储时,及时转运至周边具有烘干和收储能力的国有或民营收储加工企业。
对于因极端天气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稻谷时,《方案》明确了范围在行政村级以下区域,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引导市场化收购;行政村级以上区域应当按要求启动不合格粮食临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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