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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对风险管控全链条8个环节量化管理

更新时间:2024-07-02 09:34:37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近日,江西省鹰潭市安委会制定出台《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实施办法》,对风险管控全链条8个环节逐一梳理量化,实行清单制管理,使每个链条环环相扣、紧密衔接,构建起“风险可控、责任可溯、效果可查”的管理体系,实现风险管控系统化、闭环化、常态化。

       这8个环节分别为风险研判、风险提示、风险防范、隐患排查、隐患整治、验收销号、风险处置、督查问责。

       针对风险研判环节,《办法》规定市县两级安委会及其专业委员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研判,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类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研判;一级网格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研判,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研判,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每月不定期组织安全风险研判;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和极端天气前要及时组织专题研判。

       针对隐患整治环节,《办法》明确,各级安委办对所有上报汇总的安全隐患梳理建立整改清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倒排时间表,分批分期督促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其中,一般事故隐患距整改时限2日前进行提示,1日前进行催办;重大事故隐患距整改时限10日前进行提示,5日前进行催办;超整改时限的进行警示督办,并通报至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办法》还将风险管控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定期督导检查落实情况,视情分别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移送等方式进行追责问责,以硬核之举确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地见效。(赣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