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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红壤改良利用的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24-03-27 09:11:59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厅机关有关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我省红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达70%,是全国面积比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红壤地区。红壤因其自然特性“酸、瘦、板、蚀、旱”等症状频发,成为制约我省粮食生产、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瓶颈。加强红壤改良利用,提升红壤区综合产能,对于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意义重大。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聚焦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强化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科学开展红壤改良利用,助力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聚焦产能。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既要保数量,也要提质量”的理念,立足江西实际,以红壤区为重点,加强培肥改良,促进地力提升,持续提高耕地综合产能。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立足不同区域红壤区现状,区分主要障碍因子,综合采取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因地制宜开展红壤改良治理,持续改善红壤区农业生产条件。

——科技赋能、节本增效。加强基础科技研究,推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相结合,集成创新红壤改良利用技术模式,推动研究成果落地推广应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在红壤区持续推进实施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千方百计调动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积极性,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要求

到2025年,全省耕地质量平均等级达到4.61以内,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5%以上,酸化耕地治理区土壤pH值平均提高0.2个单位以上,红壤改良技术模式研究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到2030年,全省耕地质量平均等级达到4.51以内,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8%以上,酸化耕地治理区土壤pH值平均提高0.5个单位以上,红壤改良技术模式研究应用取得显著进展。

二、重点任务

(四)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对全省耕园林草地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全面摸清红壤资源的数量、质量与分布,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红壤质量及其障碍因子,研究分析红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开展红壤改良利用专题评价,指导红壤区农业生产因土施肥、因土种植、因土改土,为分区分级分类推进红壤改良利用提供支撑,推动红壤区农业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健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推进国家土壤质量进贤观测实验站等科研基地建设,加强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建设,落实建设运行维护资金,加密布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和市、县耕地质量监测点,推进建设省级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推进监测手段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提升红壤质量监测评价水平。完善耕地质量调查和变更评价机制,扎实组织开展耕地质量年度调查和等级变更评价,更新县域耕地质量资源管理系统数据库,定期发布全省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报告。

(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对照国家下达新一轮规划建设任务,聚焦“建设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目标,一体推进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确保到2025年、2030年全省分别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079万亩、3330万亩,分别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05万亩、793万亩,进一步提升农田灌排条件和宜机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内容,严格保护耕作层,在项目建设资金中安排不超过200元/亩的土壤改良资金,采取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方式,结合深松、旋耕等机械化措施,全力提升建成项目区耕地质量。落实《江西省高标准农田(旱地)建设指导意见》(赣农字〔2022〕66号),积极挖掘旱地建设潜力,支持旱作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七)加强酸化改良治理。结合红壤自然特性,聚焦pH<5.5的强酸性土壤,在部分县(市、区)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推进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确保重点县实施治理面积不少于8万亩,其他县实施治理面积不少于1万亩。指导支持市、县扩大酸化耕地治理区。坚持整合资源、集中发力,集成农艺、化学、生物与工程措施,完善施用石灰质物质、生物质碳基调理剂、秸秆源腐殖酸、多功能有益菌、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技术模式,打造酸化耕地核心治理区,积累形成一批绿色、高效、经济的技术模式,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推进机制,辐射带动全省酸化耕地治理。

(八)提升土壤有机质。因地制宜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有机肥还田和异地覆盖还田,并结合种养业特色,推广“秸-菌-肥”“秸-饲-肥”“秸+养殖粪污-沼-肥”等秸秆循环回田技术模式。深入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在12个县(市、区)整县开展分类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模式,促进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三新”集成配套技术,多元替代减少部分化肥投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因地制宜推广水旱轮作,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建立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

三、保障措施

(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加强红壤改良利用摆在耕地质量建设的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认真实施。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推动落实红壤改良利用财政经费。

(十)强化资源整合。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酸化耕地治理、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秸秆综合利用、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和资金,坚持因地制宜、系统施策,优先选择耕地质量问题突出、基础条件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整县推进实施,发挥项目叠加效应,打造一批红壤改良利用样板区。

(十一)强化科技支撑。依托农技推广及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突出红壤改良利用相关机理性、应用型技术,围绕农艺、微生物、化学等技术手段,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技术模式定量化、标准化,指导分区分类开展红壤改良利用。加强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同步改善红壤耕地内在质量、设施条件和生态环境,探索形成一批红壤改良利用典型模式。

(十二)强化队伍建设。充分挖掘省内外现有人才资源,探索建立我省红壤改良利用联盟专家委员会,强化专业支撑,为决策制定和问题解决提供支持。建强农技专家队伍,健全专家包片指导服务机制,指导帮助基层科学开展红壤改良利用。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