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12月20日电(记者时雨)20日,记者获悉,为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江西省日前出台相关政策,顶格上浮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扣减限额标准,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并将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重点群体的具体范围包括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中表明,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上述税款小于24000元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24000元扣减限额的,以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以实际月数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示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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