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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更新时间:2023-11-09 09:15:42

 开发区强,江西综合实力强;开发区优,江西发展质量优。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产业集聚的主阵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事关全省大局、江西未来。

 为加快建设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现代开发区管理制度,推动开发区动力再造、活力迸发、实力跃升,省委、省政府近期印发《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吹响了新时代开发区改革发展的号角。11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予以解读。

 以改革新动力提升发展新势能

 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开发区因改革而生、因开放而兴、因创新而强,未来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也需要用改革赋能。

 经历多轮改革,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产业发展、扩大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省开发区社会事务“包袱”较重、体制不畅、活力不足、改革力度不够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制约了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步伐。

 “在‘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发展态势下,开展全省新一轮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刻不容缓。”省发改委主任王前虎说,当前国内各地围绕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招商“内卷”愈发明显,只有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深化改革创新,释放新一轮发展红利,才能重塑开发区发展优势。

 我省此轮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首要任务就是让开发区回归发展实体经济为主的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开发区动力再造、活力迸发、实力跃升。《实施意见》提出4项改革措施——

 厘清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关系,设在县域的开发区原则上不代管乡镇(街道),不承担社会管理事务,进行有序剥离。设在设区市主城区的国家级开发区,原则上不再新增代管乡镇(街道)。此举将让开发区“轻装上阵”,在经济发展主业上“瘦身健体”。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鼓励副厅级国家级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由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设在县域的国家级开发区主要领导由所在县区党政主官兼任,省级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由所在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兼任领导不得在开发区领酬。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将工资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紧密挂钩,提高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占比。

 完善开发区机构和编制管理。全面完成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的开发区不超过1家。

 做实做强开发区公司。建立和完善“管委会+公司”等运营模式,提升开发区公司在开发区管理运营中的地位和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组建集团公司、专业公司,或将市、县(区)属平台公司委托开发区管理,承担开发建设、投融资、招商引资等业务工作。

 以改革破除羁绊,松绑赋能,我省开发区必将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聚焦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开发区是我省产业最集聚、经济最活跃的平台,也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2022年,全省开发区营业收入4.47万亿元,占全省工业营业收入比重达92.7%;投产工业企业16817家,占全省工业企业比重71%。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开发区产业整体实力不强、产业生态不优的现状,不少开发区产业层次仍处于中低端,产业同质化倾向明显,链主企业较为缺乏。

 围绕推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提出了4条具体举措: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梯度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制造业为主的发展方向,各设区市要统筹确定所辖开发区的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原则上每个开发区主导产业不超过3个。鼓励各设区市与发达省市共建“飞地园区”“区中园”,大力承接先进制造业转移,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创建国际产业合作园。采取激励措施,引导面向产业发展的各类研发机构在开发区落地。支持开发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园区和碳达峰试点园区,加快对区内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

 “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开发区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跨越。”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杨金娥表示,将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坚持制造业为主的发展方向,加快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开发区制造业核心承载平台定位,推动各开发区明确产业主攻方向,引导和推动不同产业在区域间合理分布。同时,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培育和发展一批代表我省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标志性产业集群,推动开发区向集群化全面提升。

 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邓海平说,将分批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创建国际产业合作园区,首批将支持2至3家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创建“中德产业园”“中日产业园”,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支持我省开发区与东部沿海开发区合作共建“飞地园区”“区中园”,打造“经济飞地+人才飞地”,构建“研发在沿海、生产在省内”的开发区合作新机制。

 强化要素支撑打通发展堵点

 要素齐,则发展快。加快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要深化要素配置改革,完善政策支撑保障,坚持资源向开发区集聚、要素向开发区倾斜,提升开发区承载能力。

 聚焦土地、人才、资金等经营主体高度关注的要素资源,《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的改革举措——

 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用地管理,未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不得批准用地,控制非工业用地比例。完善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评价考核指标,健全开发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系统。鼓励推行“零增地”技改、新型产业用地(M0)、产业用地混合利用等节约集约用地模式。

 优化人才引进培育机制。支持将开发区人才引进纳入市、县(区)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鼓励各级优秀干部到开发区挂职任职,定期选派开发区优秀干部到发达地区开发区挂职锻炼。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办职业(技工)院校,支持高校、职业(技工)院校到开发区办学或与开发区共建产业学院。

 深化投融资机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公司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设立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开展资本运作。引导省级金融类企业加大对开发区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开发区融资平台公司优化升级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蔡虹介绍,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供应工业“标准地”2844宗、面积18.6万亩,开发区供应“标准地”宗数占比由2020年的39.31%提升至2022年的93%。下一步,将重点针对全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和开发区存量土地利用现状,报请省政府出台有关文件,形成促进开发区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具体工作举措。

 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是创新驱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驱动力。省科技厅副厅长陈金桥表示,将以“科技兴赣”六大行动为主抓手,推动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助力开发区创新发展跑出“加速度”。


来源: 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