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91-8815375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时事聚焦

即时新闻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2023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23-07-28 09:49:28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统一部署及工作安排,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剧本娱乐专项整治、暑期文化和旅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营业性演出票务专项整治、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以及2023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风暴”整治行动等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办理了一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现向社会公布以下案例。

1、吉安市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吉安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具有破坏性功能程序的外挂软件运行网络游戏并从中获利,涉嫌未经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2023年1月17日,吉安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000元整,及罚款人民币8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宜春市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在对宜春市某数字影城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影院放映的影片未能提供影片的发行通知、授权文件及具体售票数据。经调查,相关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2023年3月13日,宜春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整,及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3、上饶市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上饶市某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2023年4月26日, 上饶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4、景德镇市浮梁县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对景德镇某网络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3年5月16日,景德镇市浮梁县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景德镇某网络有限公司处警告,及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5、南昌市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江西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未经文化和旅游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出售营业性演出门票。经调查,该酒吧为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未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6月26日,南昌市文广新旅局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6、新余市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某书店涉嫌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图书。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八)项的规定。2023年5月15日,新余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7、吉安市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任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许可资质的情况下,组织游客进行了漂流旅游活动。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3年5月6日,吉安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8、南昌市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黄某涉嫌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经调查,当事人黄某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2023年3月2日,南昌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27日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